辽宁省装备运输道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装备运输道路大修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9.09299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装备运输道路大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装备运输道路大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装备运输道路大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装备运输道路大修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道路包括机动车路面(弯道半径加大)、人行道、边石、道路及停车位划线 等其他附属配套零星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890929.90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2025年8月1日开工至2025年9月30日竣工。(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
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道路包括机动车路面(弯道半径加大)、人行道、边石、道路及停车位划线 等其他附属配套零星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施工、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 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军队 采购网”(
www.plap.cn
)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 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 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4年度)。
3.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 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7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8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 业)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6个月缴 纳社保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 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6.2.申领地点:邮箱领取
6.3.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6.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6.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3.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3.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3.5.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3.6.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在投 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 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6.3.7.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8.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 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6 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6.3.9.保密承诺书;
6.4申领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 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 交材料。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