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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A2标段

绥化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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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A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明水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明水县 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审批{2025}1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水镇、双兴镇、永兴镇、兴仁镇、通达镇、崇德镇、育林乡、光荣乡、繁荣乡、永久乡、树人乡。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4.5米,路面宽度4.5米/3.5米。修建及维修桥涵25座,其中新建桥梁13座,338.02延长米,其中小桥10座225.4延长米,中桥3座112.62延长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士空心板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薄壁台,基础采用桩基础。新建盖板涵8道,7米盖板涵3道,6米盖板涵2道,4米盖板涵3道,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板,下部结构采用薄壁涵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维修桥梁4座,维修内容包括桥头处理、桥头搭板、锥坡防护、延长铺砌、桥头引道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A2

光荣乡山头村

9737990.00

繁荣乡繁荣村

繁荣乡幸福村

繁荣乡民富村

繁荣乡自兴村

繁荣乡星火村

刘增屯路基维修

树人乡利金村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1日,交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153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相关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可以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4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3年流动资产-2023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近三年(2022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明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5-6221533

招标人: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5-62288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A座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2419888

邮箱:hljthgcz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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