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广澳港区铁路GAGSG-1标项目经理部就需用的柴油实行询价采购(采购编号:ZTSSJ-GSWZ-2025-S089)。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E2%80%9C%E9%93%81%E5%BB%BA%E4%BA%91%E9%93%BE%E5%B9%B3%E5%8F%B0%E2%80%9D https://***/%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1%E3%80%81%E9%87%87%E8%B4%AD%E5%86%85%E5%AE%B9%EF%BC%9A(%E8%AF%A6%E8%A7%81%E8%AF%A2%E4%BB%B7%E6%8A%A5%E4%BB%B7%E5%8D%95%E5%8F%8A%E6%8A%80%E6%9C%AF%E8%A7%84%E6%A0%BC%E4%B9%A6)%E3%80%82%3C/p%3E%3Ctable width="100%">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需求单位
备注
1
柴油
/
吨
12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广澳港区铁路GAGSG-1标项目经理部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计量方式
采购单位现场过磅。油品送达过磅数量与乙方数量误差范围小于或等于±3‰的,采购单位按乙方数量签收;若误差超出±3‰的,采购单位承担3‰以内的误差,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地磅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证明资料。若乙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采购单位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重量与乙方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的,以乙方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若超过±3‰范围,以复磅重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投标报价规则
(1)投标报价
投标到站单价(M)=(投标报价基准价 P+综合费 N),综合费 N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2)投标报价基准价(P)
柴油包件报价表单价以“元/吨”为单位,按 2025 年8月26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综合费(N):中标合同报价中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4)合同《订货明细表》中含税到站单价=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N); (5)运输服务:按需求汽运送达买方指定地交货,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提供流动加油设备,并负责送至指定用油设备和车辆,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该设备租用、运输、安装、使用等各项费用。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于每月11日到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结算期限: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支付,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该批物资价值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该批物资价值剩余的货款,买方在 60 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80%, 剩余部分在 90 日内支付,依此类推,买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为 6 个月。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退还款项的,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宽限3个月支付。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能支付或退还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可以应付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自仲裁之日起按照中国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甲方延迟支付或退还任何款项的,不再计算违约金,仅按上述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4.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10月25日8时00分-2025年10月29日8时00分通过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获取,收到我单位询价文件请在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进行报价,报价单位自行获取,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北京时间,下同)。 2.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5年11月3日8:00时前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上进行报价,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无需进行加密。 报价文件递交:采购人不接收线下报价;不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广澳港区铁路GAGSG-1标项目经理部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袁浩男 联系电话:15233938061(微信同号) 邮箱:1558303354@qq.com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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