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开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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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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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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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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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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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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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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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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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村:1.改建蚕桑种植园区约250亩,购买蚕桑苗约150000株,蚕苗400张。2.改造原联谊小学为小蚕共育室280平方米,100平方米蚕丝烘干房;新建大蚕养殖室440平方米,其他生产用房40平方米,配套蚕架、蚕网等相关设施设备1套,打造集科普、规模化养殖等功能为一体的蚕桑养殖园区,作为有效提升联农带农效益的县域蚕桑产业良种推广示范基地。(二)星月村:1.新建农产品交易中心一个(约1000平米钢棚,含农产品交易中心、标准仓库、分拣及配送中心);2.建设室外交易区;3.完善水电配套设施。(三)马村:新建小龙虾良繁基地1个。建设内容包括:1、改建繁养池约50亩,含虾沟开挖、标粗池、渔情观测通道等;2.新建生产管理用房2000平方米。配套增氧系统、恒温系统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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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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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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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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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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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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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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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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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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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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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215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3.215;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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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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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00:00至2025-08-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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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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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00:00至2025-08-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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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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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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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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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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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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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1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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