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2027)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2027)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2027)项目
1.2项目内容及预算:为保障雄安分公司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参照全省通用做法,拟聘请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公司(包括辖内县分公司)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服务期两年,预算共计6万元。
1.3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为两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都将被否决。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仅1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依法设立,取得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
4)3年内(成立不满 3 年的,自成立以来)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行业惩戒。
5)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
6)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总部或所在单位的黑名单。
7)常年法律顾问律所还应具有近5年内服务邮政、金融、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央企或知名大型企业的经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
4.1询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
4.2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153号
5.1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153号,惠馨仪,186 0312 5878。如需邮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153号,惠馨仪,186 0312 5878.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快递公司派送延误或响应文件污损、损毁等风险。
6.1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153号
6.2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3Cp%3E%3Ca%3E%3C/a%3E8%EF%BC%8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p%3E%3Cp%3E%E9%87%87%E8%B4%AD%E4%BA%BA%EF%BC%9A%E4%B8%AD%E5%9B%BD%E9%82%AE%E6%94%BF%E9%9B%86%E5%9B%A2%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B2%B3%E5%8C%97%E9%9B%84%E5%AE%89%E5%88%86%E5%85%AC%E5%8F%B8%3C/p%3E%3Cp%3E%E8%AF%A6%E7%BB%86%E5%9C%B0%E5%9D%80%EF%BC%9A%E6%B2%B3%E5%8C%97%E7%9C%81%E4%BF%9D%E5%AE%9A%E5%B8%82%E5%AE%B9%E5%9F%8E%E5%8E%BF%E7%BD%97%E8%90%A8%E5%A4%A7%E8%A1%97153%E5%8F%B7%3C/p%3E%3Cp%3E%E8%81%94 系 人:惠馨仪
电 话:186 0312 5878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