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重庆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天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重庆民丰原址管控及污水处理站部分业务委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月)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民丰原址管控及污水处理站部分业务委外项目
|
18
|
3.6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16万元(一年合同期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或省级(或直辖市)环保部门(含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家有关部门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BE%84%E6%B8%85%E7%AD%89%E5%BC%80%E6%A0%87%E5%89%8D%E5%85%AC%E5%B8%83%E7%9A%84%E6%89%80%E6%9C%89%E9%A1%B9%E7%9B%AE%E8%B5%84%E6%96%99%EF%BC%8C%E6%97%A0%E8%AE%BA%E6%8A%95%E6%A0%87%E4%BA%BA%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4%B8%BA%E5%B7%B2%E7%9F%A5%E6%99%93%E6%89%80%E6%9C%89%E6%8B%9B%E6%A0%87%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21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30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银行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
3.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方式二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项目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
3.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6%B3%A8%E6%84%8F%E4%B8%8B%E8%BD%BD%EF%BC%9B%E6%97%A0%E8%AE%BA%E6%8A%95%E6%A0%87%E4%BA%BA%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5%90%8C%E6%8A%95%E6%A0%87%E4%BA%BA%E5%B7%B2%E7%9F%A5%E6%99%93%E6%9C%AC%E9%A1%B9%E7%9B%AE%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9A%84%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现场踏勘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天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连老师
电 话:15223495599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16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17725143139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南路40号2幢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