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23-00088
项目名称:西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0000
最高限价(元):13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4★ 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服务需求:
1、项目报建管理:进行项目的报建管理,负责沟通协调各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开竣工及施工期间,资金支付情况等所需的必要手续流程。
2、安全检查情况:
3、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以及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安全等;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等。
4、项目进度、投资、质量管理: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进度发生偏差时,及时预警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5、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对项目招投标资料、勘测设计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监理内外业资料、技术复合及验收资料、专项档案资料等进行收集 、审查、整理、归档等。
6、项目咨询服务: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配合委托方组织各级验收工作并进行各类汇报材料的编制。
7、参建单位管理:监管监理人员在建设期间,其对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事宜。
8.根据委托人实际工作的需要,涉及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监理、工程管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14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铁岭市西丰县西丰互通与六安路交叉口东南80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二次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若在开标地点解密,请自行配备有网络的电脑,若出现共用网络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解释或承担后果) 1.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在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最终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丰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西丰县西丰镇胜利街东山委5组
联系方式:024-7789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营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66号
联系方式:13840143909
邮箱地址:2693759512@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营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2010900000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坤鹏
电 话:1384014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