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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2024年沛县(稻麦、玉米、大豆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农用物资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省 询价采购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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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沛县(稻麦、玉米、大豆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农用物资采购 JSZC-320322-JSBC-X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JSBC-X2025-0001 

项目名称:2024年沛县(稻麦、玉米、大豆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农用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不接受超过252万元人民币的响应报价 

采购需求:

2024年沛县(稻麦、玉米、大豆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农用物资采购,采购育秧软盘、无纺布、复合肥、杀菌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6.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复合肥证件提供备案证明彩印图;农药提供三证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04-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

2、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董莉

联系电话:0516-8368976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三)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1c2d971-9e12-4f6e-8cca-eff7eceb124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人:赵月涛

联系电话:17712008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徐庄镇金地华府9-1-203

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联系电话:0516-83689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电话:0516-8368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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