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606-04-01-608558 | |||
招标条件 | 1. 欢乐海岸二期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606-04-01-608558)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欢乐海岸二期-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六、七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欢乐海岸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欢乐海岸二期-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六、七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欢乐海岸二期-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六、七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1-440606-2024-0028-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2.承包方式:设计费: ?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其他; 施工建安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欢乐海岸二期-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六、七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占地约141530.76㎡,建筑容积率:≤0.2,建筑密度:≤30%,绿地覆盖率≥35%,建筑面积约2.1万㎡,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0万㎡,不计容面积约0.1万㎡。由游乐园、青少年科技体验馆和公共配套设施组成,其中青少年科技体验馆约11880㎡,商业、物业管理用房、游乐园附属设施约9000㎡,所有停车位均在地面配置,拟配建车位118个,最大建筑高度约22m。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分包、招标配合、图审、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施工部分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清表及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河岸泊线工程、主体工程、主体结构相关的检测、二次结构、主体结构(含设备基础)、钢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外墙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节能工程、室外景观园建及绿化配套工程、室内外主题包装工程、遮阳系统膜结构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建筑电气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市政供水工程、导视系统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灯光音响工程、机房环保工程、声光电空间秀工程、水处理工程、防火门采购安装、游乐设备采购安装等,另设置有设备基础、舞台、水池、假山、小品、机房等构筑物,河道或人工湖开挖围堰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室内外电气、室内外给排水管网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7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 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470,028,557.08(元) |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个6月,即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对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验收或完工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3.7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 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7.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7.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个6月,即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8.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9.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工程建安费金额≧3.7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9.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合同载明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完成过1项设计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4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顺德区大良龙盘路东华侨城管理中心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822254740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马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317106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2717355575@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5.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施工质量的奖罚约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详见合同约定。 |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