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05-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问题1:招标文件第50页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同时包含保安、保洁和设施设备维护)(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要求涉嫌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利于充分竞争。请求修改为: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同时包含保安、保洁和设施设备维护)(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答:根据财政部国库司、条例司、政府采购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共同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P78页说明,医疗机构物业服务必须具有医疗污染物处理经验的特点,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供应商提供医疗机构服务的业绩评分。此类业绩要求,主要是从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目的是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问题2:招标文件第51页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2分。信用等级评定是某些城市评定,不是国家统一的评定。据了解,虽然很多城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但是全国范围内并非全部城市都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据了解如合肥市、淮南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等很多城市就每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因此,该加分项违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而且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公示均为本年度公布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情况。换言之,也就意味着企业成立时间必须达到一定要求,否则无法参与评定。而评分标准中将此条作为加分项,涉嫌对小微企业变相设定年限门槛。请求加分项取消。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文第22条明确指出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故信用等级评分细则内容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信用评级工作授予其他组织机构进行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且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的信用等级均予以评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50页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的机构或政府部门授权的第三方评定机构)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均了解,很多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已不在进行物业荣誉的评比,而且该问题同质疑事项2,即使进行年度评比,其均为本年度公布上一年度的评比情况。换言之,也就意味着企业成立时间必须达到一定要求,否则无法参与评比。而评分标准中将此条作为加分项,涉嫌对小微企业变相设定年限门槛。求加分项取消。
答: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全市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传染病防治、预防免疫接种等公共卫生职能,作为重要公共服务机构,承担着人们的健康需求和医疗服务的重任,医疗、患者密集,物业管理工作尤其重要,设定的荣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匹配。经调研,充分具有市场竞争性,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44页采购需求人员配备要求8安保人员:岗亭、大厅(定点)白班 人数8人(含1人调休) 9安保人员:岗亭(定点)夜班 人数2人 岗位要求:白班不得少于9 人、夜班不得少于4人同时在岗。请明确具体10人还是13人。
答:本项目的安保人员配备总人数为《人员配备要求》表格序号8、9、10三项人数合计,为14人。其中“白班不得少于9人、夜班不得少于4人同时在岗”描述是指所有安保人员白班不得少于9人,所有安保人员夜班不得少于4人,调休的1人并未计入。
问题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p52页-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6分)(1)具有四级或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2)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明的得2分;(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 分;其中“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作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而不是评审因素。应当删除“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这一评分要求。
答:经查询,“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并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列明的准入类证书,考虑医院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如火灾、地震、医疗设备故障等),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明)熟悉各类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更好地应对。此评分项设置符合实际采购需求,经调研,充分具有市场竞争性,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P51面-信用等级: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或官网公示截图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②上述评分项最多提供1个信用评定,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评分项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不累计计分。有效时间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③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如:AAA级(类)、AA级(类)、A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等。最高等级的以甲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乙级(类)计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文件一、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同时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技 术条件”,应当删除“信用等级: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2分。”这一评分要求。
答:同问题2回答。
问题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三)人员配备要求的行政管理人员、导诊(含收费员、护理员等)人员要求:1、①行政管理人员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医院管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保洁主管、保安主管年龄均为45周岁及以下;项目负责人本科或以上学历;保洁主管、保安主管中专及以上学历;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熟绩;精力充沛、身体健康。②导诊(含收费员、护理员等)招标文件要求:女性、年龄35 周岁及以下,身高160cm以上,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有医疗教育背景、护理专业,归口管理科室为门诊部。所聘用人员必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聘用上岗,如工作中发现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的应及时更换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4年9月13日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第 一条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文件要求的行政管理人员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导诊(含收费员、护理员等)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排斥。建议行政管理人员、导诊(含收费员、护理员等)年龄修改 为50周岁及以下。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行政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保洁主管、保安主管各1人)和导诊(含收费员、护理员等)(5人)年龄要求均调整为50周岁及以下,其余要求保持不变。
(二)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6月6日8时00分,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更正日期:2025年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
联系方式:0550-3523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周蓓蕾
电话:0550-3523822、0550-3519519、1800550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