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汉中玉文创产业园(一期)一批次施工(二次)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7lqz9ifox001 | |||||
招标人名称 | 陕西地矿汉中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牛犇、苑帆 | 联系电话 | 029-88228899-637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 工期(日历天) | |||
陕西大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660224.52 | 吴荣 陕261141676268 | 120 | |||
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650200.29 | 冯晓明 陕1612020202100352 | 120 | |||
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645840.07 | 陈同明 陕261161797261 | 120 | |||
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7615650.60 | 阮展宏 陕261151679756 | 120 | |||
陕西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85720.52 | 李鹏 陕1612019202000455 | 12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以上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三部联系电话:029-88228899-637,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lhzb003@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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