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省道S247线乐昌五山板岭头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一、招标文件P134“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300万元”和P24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200万元”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300万元”为准。
原招文投标函附录: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200万元 |
现更正为: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300万元 |
二、“近五年内,成功完成: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施工至少2个标段(其中有 1个标段里程不少于5km),且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累计里程不少于15km”其中“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指的是业绩中既要有路基工程又要有桥涵工程?还是业绩中含有路基工程或桥涵工程即可?
答:业绩中含有路基工程或桥涵工程即可。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5中“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现已停用,我单位是否可以使用省级查询平台网页截图?
答:可以使用省级查询平台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P26页10.5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改建、扩建、养护工程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因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认可养护工程,请问“改造工程”是否也应认可?
答:认可。
五、招标文件P249页投标文件格式“(二) 投标函附录”中,序号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合同条目号17.3.3(1))为200万元;而P134页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5 条款号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两者不一致, 以哪个为准?
答:以“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300万元”为准。
原招文投标函附录: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200万元 |
现更正为: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300万元 |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佳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