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北流市永顺第二小学围墙运动场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552001
| |||||||
招标人
|
北流市永顺第二小学
| |||||||||
建设单位
|
北流市永顺第二小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悬铃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北流市永顺第二小学围墙运动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运动场、篮球场、舞台、升旗台、看台、围墙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开标地点
|
北流市交易中心开标室1(进站项目专用)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鑫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贰拾叁万伍仟柒佰陆拾壹元贰角贰分(?4235761.22)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俊(注册编号:桂245151654072;身份证号:450211********16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楚茵(身份证号:450981********00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伟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贰拾叁万陆仟伍佰捌拾叁元叁角叁分(?4236583.33)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黎业(注册编号:桂245131335538;身份证号450902********254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顾兴明(身份证号:452526********47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贰拾叁万柒仟玖佰捌拾玖元贰角壹分
(?4237989.21)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泽荣(注册编号:桂245222301049;身份证号:450981********393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洪波(身份证号:450981********49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广西众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1)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在建项目中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项目经理处于锁定状态。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6238403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