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惠东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服务外送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D051206
项目名称: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服务外送项目
预算金额:55.696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696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项目内容预算金额(元)单位
1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服务外送项目556962.00元1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 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1(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服务外送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3.售价:¥300.00元。
四、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交本项资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具有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复印件均需并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服务外送项目”以及项 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核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7月3日09时30分(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 天)。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