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32026000006
二、项目名称:城厢古城区域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权出让资产评估及部分经营权可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大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龙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置地广场2栋第7层07号 | 478,000.00元 | 94.7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大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龙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0020700 | C20020700 资产评估服务 | 城厢古城区域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权出让资产评估及部分经营权可研服务 | 按要求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含部分经营权前期可行性研究) |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和可行 性研究工作,出具评估和可研报告并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采购人具体工作安排,自接到通知后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相关工作,在采购 人规定的时间内须提交评估结果(含评估报告、形成结果报告的过程记录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各批次正式评估报告 | 成果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或验收合格。 其余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波、陈疆琳、李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308630,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政府中路16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
联系方式:028-6893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80号禾嘉商务楼4楼
联系方式:028-86118826-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6118826-8012
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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