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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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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51103-01-01、02、03;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州城、商老庄、戴庙镇区域;

2.4建设规模:1.建设大豆育种创新中心智能化育种温室1座,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2.在原有1000亩规模大豆原种繁育田附近建设基础设施。对现状沟渠进行混凝土护坡,对部分大豆原种田进行围网建设,长度约2814米,砂石道路:长度223.7米,宽度3米,总面积:672m?,增设涵管桥:6处,门拱架:2处,停车场处增加挡土墙后混凝土硬化地面:挡土墙长5.5米,混凝土硬化面积约29.2m?。3.新打46眼机井(其中陆庄村:新打18眼机井、张垓村:新打11眼机井、戴庙村:新打9眼机井、戚垓村:新打8眼机井)进行井泵、管道、出水口及供配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标段;

一标段:大豆育种创新中心智能化育种温室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大豆育种创新中心智能化育种温室1座,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

二标段:大豆种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在原有1000亩规模大豆原种繁育田附近建设基础设施。对现状沟渠进行混凝土护坡,对部分大豆原种田进行围网建设,长度约2814米,砂石道路:长度223.7米,宽度3米,总面积:672m?,增设涵管桥:6处,门拱架:2处,停车场处增加挡土墙后混凝土硬化地面:挡土墙长5.5米,混凝土硬化面积约29.2m?。

三标段:东平县2025年度国家制种(大豆)大县戴庙镇戴庙村、张垓村、陆庄村、戚垓村制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打46眼机井(其中陆庄村:新打18眼机井、张垓村:新打11眼机井、戴庙村:新打9眼机井、戚垓村:新打8眼机井)进行井泵、管道、出水口及供配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2.9最高投标限价:401.987771万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92.916612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121.879792万元;三标段最高限价187.19136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经营权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照从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文件领取

4.1时间: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p%3E%3Cp%3E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香山街12号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方式:0538-2825926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电  话:0538-2828180

8.异议和投诉

(1)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

监督电话:0538-2821171

地址:东平县城香山街012号

(2)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2828180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邮编:271500

8.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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