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书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监理/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具有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现变更为: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拟派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中“3、安装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得5分,本项满分5分。”
现变更为:
3、安装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本项满分5分。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方案序号4是否进行拟派项目团队现场答辩详见中标候选人答辩大纲中“一、答辩时间和地点1.答辩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答辩候选人需提前30分钟到场完成签到、身份核验及设备调试,迟到超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现变更为: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1.答辩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候选人需提前30分钟到场完成签到、身份核验及设备调试,迟到超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答辩大纲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自贡釜溪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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