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20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内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工程、屋面改造工程、顶部铝塑板整修、广场维修及采暖改造工程。建设地点:肃宁县。
2.1.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907796.00
元。 2.1.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1.5 其他: /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 (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8
00:00至2025-12-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标准收取;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拨打电话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或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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