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咨询项目
1.2采购编号:HRCZB-2025-05-25
1.3预算金额:128000元
1.4服务期限:2年
1.5采购需求: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3.3具有履行审计服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2、报名时另需携带:
3、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3日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2-3276939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南大街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静 管卫平
联系方式:155172190960372-5060666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