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ZRY-2025-03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 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 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1.3持有有效的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材料,同时具备资产、房 地产(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土地专项评估业务需匹配对应的专项备案资质;
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
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1.5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健全,近3年未被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无虚假评估 、串通舞弊等不良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1.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1.6-
1.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 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RY-2025-034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资产评估机
构选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聘用合同由采购人统一签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1.3持有有效的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材料,同时具备资产、房 地产(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土地专项评估业务需匹配对应的专项备案资质; 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
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1.5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健全,近3年未被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无虚假评估 、串通舞弊等不良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1.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1.6-
1.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 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参加 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 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 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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