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系统2025-2028年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类型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5042214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系统2025-2028年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类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4.88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4.8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现有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合同现状,需对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类型进行招标。经对南京市税务局所有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进行梳理和优化,统计出目前南京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和20个基层单位情况如下:
涉及办公场所共101个,涉及到的线路有互联网线路60条:其中互联网出口线路6条,互联网中继线路53条;短信平台线路1条;采购外联网线路3条:其中主用线路2条,备用线路1条。
分包一:互联网出口线路线路类型需求如下:
序号 | 带宽 | 最高限价单价(元/百兆/月) | 最高线路总带宽 |
1 | 100M | 3500 | 2200M |
每100M带宽提供至少2个固定公网IPV4(总计44个)和32位掩码的固定IPV6、上下行速率对称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静态IP地址相当于固定门牌地址,便于他人访问。主要用于对外提供互联网访问服务,例如邮件、网站、APP等各种业务。
分包二 : 互联网中继及外联网主用线路
线路类型需求如下:
序号 | 线路类型 | 带宽 | 最高限价单价(元/条/月) | 最多线路数量 |
1 | MSTP | 50M | 2070 | 8 |
2 | MSTP | 20M | 1007.5 | 22 |
3 | MSTP | 10M | 820 | 2 |
分包三:互联网中继及外联网备用线路
线路类型需求如下:
序号 | 线路类型 | 带宽 | 最高限价单价(元/条/月) | 最多线路数量 |
1 | MSTP | 10M | 820 | 24 |
2 | 短信平台专线 | 50M | 3200 | 1 |
各分包预算金额(含税)如下:
分包 | 一年预算 (万元) | 三年预算 (万元) |
分包一:互联网出口线路 | 92.4 | 277.2 |
分包二:互联网中继及外联网主用线路 | 48.438 | 145.314 |
分包三:互联网中继及外联网备用线路 | 27.456 | 82.368 |
总计 | 168.294 | 504.882 |
各分包最高限价(含税)如下:
分包 | 一年最高限价 (万元) | 三年最高限价 (万元) |
分包一:互联网出口线路 | 92.4 | 277.2 |
分包二:互联网中继及外联网主用线路 | 48.438 | 145.314 |
分包三:互联网中继及外联网备用线路 | 27.456 | 82.368 |
总计 | 168.294 | 504.882 |
由于本次招标需要不同运营商提供线路,要求分包二、 分包三中标方应为不同运营商。
本项目须按线路类型报每种线路的每月单价。本项目每个分包报价均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的格式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格式。
各分包单项最高限价如下:
分包一:
序号 | 带宽 | 最高限价单价(元/百兆/月) |
1 | 100M | 3500 |
分包二:
序号 | 线路类型 | 带宽 | 最高限价单价(元/条/月) |
1 | MSTP | 50M | 2070 |
2 | MSTP | 20M | 1007.5 |
3 | MSTP | 10M | 820 |
分包三:
序号 | 线路类型 | 带宽 | 最高限价单价(元/条/月) |
1 | MSTP | 10M | 820 |
2 | 短信平台专线 | 50M | 32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一、二、三):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广电部门同意其利用网络光缆电缆开展增值业务经营的批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6.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获取;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3912911919@163.com。售价:100元/分包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04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04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025-84570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张明立、佟仁萍、李金楠,025-83370296-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立、佟仁萍、李金楠
电 话:025-83370296-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