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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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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TXZB4208-2508

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4NK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030000.00

标包2:920200.00

标包3:1580000.00

标包4:96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品目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品目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202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品目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采购2025年数字资源项目品目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6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中国公民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以分支机构的身份进行投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5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2025年内信用报告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之规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标项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中国公民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以分支机构的身份进行投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5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2025年内信用报告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之规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标项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中国公民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以分支机构的身份进行投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5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2025年内信用报告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之规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标项4: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中国公民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以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进行投标;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以分支机构的身份进行投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5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2025年内信用报告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者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之规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标项2: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标项3: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标项4: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09:3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师范大学

地 址: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322737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一号楼二单元42层4208号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赖维维、潘云帆、曲菲菲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246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维维、潘云帆、曲菲菲

联系方式:0851-85824610

采购文件.zip

采购文件2508.pdf

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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