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地材(河砂、碎石)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WZTJ2025-JC-007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地材(河砂、碎石)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为自有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2项目概况:新建石港城际与津潍高铁联络线位于河北沧州黄骅市市区东南,联络线自在建石港城际黄骅新站东端预留车挡引出,接入在建津潍高铁黄骅北站南端预留车挡。其中,西北联络线长8.837km,北西联络线长8.922km,共计17.759km。其中双线桥段落1.996km,单线桥段落12.354km。悬浇连续梁共计8处13联、支架现浇梁共计36孔、预制箱梁共计336孔。标段控制性工程2处即跨荣乌高速(78+128+68)m双线连续梁、跨朔黄铁路(90+90)m双线T构转体梁;合同工期30个月。
2.4采购模式:首备选,选择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0万吨及以上。具备相关生产资质,需为我项目提供专线生产保障项目砂石供应并出具盖有公章的相关说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供应、储存、运输等能力:需具备组织供应(如人力资源、调度等)、储存、运输(如汽运、火运、水运)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技术要求标准。
(6)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3年-2025年)需具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8)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企业,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企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企业。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