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排查工程)
(资格后审)
1、徐州市区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实施的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排查工程)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投资: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排查工程)投资约907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及标段: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排查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概算投资约800万元。
1)荆马河污水处理厂片区:主要对白云东路、三环东路等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溯源排查,排查长度约6公里;
2)三八河污水处理厂片区主要对兴云路闸、经一路闸、鑫城路闸、三道中沟闸、民富园闸上及德政路、郭庄路、汉景大道、黄山大道等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溯源排查,排查总长度约39公里;
3)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对楚韵路、丽水路、民生路、汉风路珠江路等入河口门进行混错接溯源排查,及丽水路、钱塘路、瀚文路、金沙路、潇湘路等污水管过水不畅处进行疏通排查,排查总长度约21公里;
4)丁万河污水处理厂片区:主要对三环北路(三环西路-襄王路边沟)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溯源排查以及对月河路南三环北路过路污水管排水不畅段进行清淤检测,排查长度约3公里;
5)西区污水处理厂片区:主要对闫窝闸上游排水管网、纵五路(新淮海西路-泉润湿地)、泉润大道、西苑中路、大彭路、新淮海西路、纵二路、杏山子大道、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二环北路西延、黄河北路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溯源排查,排查长度约47公里;
6)奎河污水处理厂片区:主要对苏堤桥北2孔闸、奎园新居闸、汉桥闸、新泉佳苑闸、铁路检察院闸上游市政排水管道进行错接溯源排查,对欣欣路(迎宾高架快速路至奎河)、明珠路(苏堤路至二环西路)、建国西路(苏堤路至二环西路)、湖滨路(二环西路至韩山路)、韩山大沟(湖北路至八一大沟)等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溯源排查,排查总长度约18.3公里。
(4)招标范围: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徐州市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排查工程)Ⅰ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
项目经理(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2)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类似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城区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或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工程内容含管道检测和清淤,否则不予认可);以中标通知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书(须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四方单位签字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评标结束后原件备查)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
(5)(联合体双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
(6)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7)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户:60090188000127383-0006945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9月30日17时30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