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永平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日用百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XCG-2025-2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一、招标条件本永平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日用百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永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新生儿日用百货1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览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永平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日用百货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永平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日用百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表须附近三年即2022年至202 4年度(或2023年至2025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须含2022、2023、2024年 度(或2023、2024、2025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复印件等 。】或近三年财务报表(2022年至2024年度或2023年至2025年度)或供应商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注:新成立的单位提交单位 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即可,2025年01月01日后新成立的单位不需要提交。(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 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 货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 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供应产品有 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人及供应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的承诺 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该项目的谈判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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