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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招标范围:包括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实现外部门数据共享、构建可视化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和统一的数据共享通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3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并上线,自上线之日起,提供一年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业主需求。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也可自行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5年11月0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5年11月0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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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叶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叶县文化路东段 |
联系人:贾先生 |
联系方式:159389308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师梦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07号 |
联系人:韩小芳 |
联系方式:1522501063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韩小芳 |
联系方式:152250106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