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纯净水单体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纯净水单体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 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68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纯净水单体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5000元
最高限价: 374976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纯净水单体机采购项目包1 375000 37497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拟对新区医院安装42台纯净水单体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补充说明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前述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 7月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7 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