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就“班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ECIS-2026-01-0088)”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ECIS-2026-01-0088
1.3 采购人: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1.4 预算金额:35万元/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通勤班车租赁及其他市内外临时用车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合同期满后,采购方有权视供应商本年度内的履约评价情况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等因素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若履约评价为优,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履约情况不能达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2.3 服务地点:深圳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3年及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相关资质。
3) 投标单位自有大、中型客运车辆及商务车(7座)总数量不少于30台。
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 投标人不存在被政府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在以往招标人的采购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 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领购询比采购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获取,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标人通过CEC电子采购平台(fmzhu@cesz.com
采购监督:jiandu@cesz.com,0755-8378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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