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披露信息表 |
| 数据编号 | PLXXB-03178 |
| 项目编号 | 2026092103638 | 项目名称 | 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3辆机动车整体转让 |
| 资产额度: | 1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履约担保与税费规定1. 履约担保: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需向转让方提交40000元(肆万元整)履约担保金。待受让方完成车辆处置、办妥回收及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完整移交后,该保证金3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及税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名: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账 号:5200142360005000058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2. 税费承担:本次车辆处置全部税费由中标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机动车处置协议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税费一次性缴至指定账户,税费按转让价的3%计算,转让方开具普通电子发票。二、意向受让方资质基本条件1. 主体资质:需为中国境内独立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持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并承诺交易完成后出具合法有效的车辆回收、注销证明文件。2. 软硬件条件:需具备符合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作业场地、设备设施、存储条件、拆解技术标准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满足行业环保拆解规范要求。3. 准入限制:挂靠性质的回收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三、车辆处置流程及责任要求1. 受让方需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协议,协议签订7日内将车辆运离指定场地,30日内办结车辆处置、回收、注销等全部手续并移交转让方。2. 由受让方自提车辆,自行配备运输、装卸人员及设备,并提供免费拖车服务,承担车辆转移及拖运、处置过程中的装卸、安全、现场清理、运输等全部费用和责任,转让方仅负责验收。3. 本次提供的车辆说明及资料仅作参考,不构成车辆品质、数量的担保及法律依据;车辆按现状交付,车辆存在无续缴保险、未年检及手续不齐等情形,受让方中标后不得因车辆零部件缺失、损坏等现状缺陷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主张权利,所有手续补办工作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仅配合提供相关资料。4. 车辆交易全流程产生的税费、保险费、年审费、转场费、办证补办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需在协议签订30日内移交全部相关手续。四、现场踏勘相关要求1. 意向受让方须于信息披露期间自行踏勘车辆现状,如需咨询车辆相关信息,应于挂牌公告截止前 3 日书面告知转让方;现场踏勘由转让方专人带领勘验,踏勘人员须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自愿承担车辆现状及缺陷带来的全部不利后果,方可报名。2. 踏勘当日需携带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函。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84300392。本次交易未尽事宜,均按照《机动车处置协议书》约定条款执行。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机动车处置协议书》、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同时应保证在资产移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资产全部撤出转让方场地;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机动车处置协议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机动车处置协议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机动车处置协议书》。6、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机动车处置协议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机动车处置协议书》,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受让资格条件: | 1. 主体资质:需为中国境内独立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持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2. 软硬件条件:需具备符合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作业场地、设备设施、存储条件、拆解技术标准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满足行业环保拆解规范要求。 |
| 交易条件: | 1. 主体资质:需为中国境内独立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持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2. 软硬件条件:需具备符合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作业场地、设备设施、存储条件、拆解技术标准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满足行业环保拆解规范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2182010001201100013925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州农商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纳金额: | 5.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主报价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五、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该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向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 八、附注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
| 1、本次资产转让网络竞价为连续的方式进行,竞价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次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开始(最终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时间为准)。各竞买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买人的每次报价须在180秒内完成(最终以正式竞价时的报价时间为准)。(注: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组织方有权顺延竞价开始时间),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竞价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下一次报价应高于上一次报价,成为最新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4000元的整数倍;2、本次网络竞价按标的现状进行,我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进行审慎了解。竞买人一旦进入参与网络竞价,即表示已完全了解竞卖标的的情况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3、本次网络竞价的起始价是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的最高意向受让报价;4、本次网络竞价起始价高于挂牌价,且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以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的最高意向受让报价竞买人为本次标的受让方,如此竞买人不同意受让的,则交易所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竞价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5、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买人获得的竞价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具备唯一性,凡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陆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参与竞价,该竞买人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不得以非本人参与为由认为报价无效。竞价时间以竞价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登陆竞价平台,网络延迟等原因而不能按时报价、未报价或多出价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6、竞买人应对其帐户安全负责,竞买人应在第一次登陆竞价平台成功后及时更换密码。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价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或未及时更换初始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7、该账户及密码为竞买人在交易所参加竞价的唯一账户,竞买人应自行留存。如忘记密码,可自行在竞价平台登录页面找回;8、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9、网络竞价操作流程:竞买人打开交易所官网http://www.prechina.net→在首页最下方竞价大厅中找到目标标的并点击“出价”→在新打开的页面中点击“申请竞价”→在登陆页面填写交易所提供的账号、密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标的报价现场后进行项目报价信息检查→竞价正式开始后为报价时间按加价幅度进行连续报价(每次产生新报价都会刷新报价倒计时间)→连续报价结束;10、各竞买人的报价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竞价交易终止。 |
| 报名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报废车辆回收经营资质的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含报废车辆回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5.承诺函6.现场踏勘确认表 |
| 其他附件: | 意向受让方承诺函(153辆机动车).docx 153辆机动车明细(挂牌用).xlsx 现场踏勘确认表(153辆机动车).doc 现场踏看及报名携带资料(153辆机动车).docx |
| 其他附件: | 1. 意向受让方承诺函(153辆机动车).docx 查看下载 下载记录 2. 153辆机动车明细(挂牌用).xlsx 查看下载 下载记录 3. 现场踏勘确认表(153辆机动车).doc 查看下载 下载记录 4. 现场踏看及报名携带资料(153辆机动车).docx 查看下载 下载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