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322;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审投发【2026】2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川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嘉川恒旺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
2.2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延川县5镇1街16个村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0m3浆砌石水源池3座、新建泵房4间、新建钢筋砼1000m3高位水池1座;维修加固加高水源池2座、高位水池1座、蓄水池1座;防水处理高位水池1座、水源池3座;安装50m3不锈钢罐3座,铺设DN40上水镀锌钢管4900m、DN50PE管10250m、DN32PE管1300m,铺设输电线路1000m,配置水泵9套,新建树脂检查井16座,新打机井1眼,浆砌石挡墙2处等。
2.3建设地点:延川县5镇1街16个村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概算总投资:341.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按逾期送达处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延安市新区鲁艺一号苑20号楼1单元1401室,联系人:胡占飞,联系电话:13227980199。
8.2本项目采用“暗标”进行远程异地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水利工作队
地 址:延川县环城南路水务局大楼
联系人:白昌
电 话:138921926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嘉川恒旺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川县北关农贸市场三楼
联 系 人:胡占飞
电 话:13227980199
监督单位:延安市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911-7090902/0911-811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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