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正村镇南岳村道1次差路提升及后古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95 |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正村镇南岳村道1次差路提升及后古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598,888.82元 | |||||||||||||||
| 最高限价:1598888.82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工程概况:新安县正村镇南岳村道1次差路提升项目:项目总长1800米,路面宽4.5米,厚度18厘米。新安县正村镇后古线修复性养护工程:修复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长2594米,路面宽4.5-5米,厚度5厘米。(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 (2)项目地点:新安县正村镇; (3)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须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EF%BC%89%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0%8E%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8%E5%8C%85%EF%BC%89%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F%BC%88%E5%8C%85%EF%BC%89%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5%BF%85%E7%9C%8B!%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td%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本项目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4、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009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95 5、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正和路1号 | |||||||||||||||
| 联系人:柴先生 | |||||||||||||||
| 联系方式:1383798538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1863886252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18638862527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