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叙州区储能产业园电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12-511521-04-01-455471】FGQB-12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首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首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12-511521-04-01-455471】FGQB-12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储能产业园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 589.41 亩,总建筑面积约 384089.70㎡,其中新建标准化厂房 339118.61㎡,生产服务设施用房 44971.09㎡,配套建设 1508 机动车位以及 1995 个非机动车位,配套建设园区内部道路、给排水管网、通讯管网、燃气管网以及 园区供电、供水及消防设施等附属配套设施。本次实施该地块的场平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强夯地基处理等(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2.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自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监理以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等监理服务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注:已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13 23:00 至 2026-01-18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0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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