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JSZC-320214-RHZH-G2025-004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RHZH-G2025-0046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5万元/5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规要求,公安机关须具备在特定场景下对非法通信信号的快速阻断能力。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发文强调“科技强警”战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配备智能化、机动化的技术装备,以应对新的公共安全挑战。因此拟推进手机信号通信屏蔽设备的建设。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3、维护服务:租赁服务期内,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后立即响应,如需至现场,投标人应在48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同等功能设备,确保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五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为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采购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联系人:谈警官
联系电话:0510-8222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蓝庭公寓1号楼2402室
联系人:缑慧芳
联系电话:180153524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缑慧芳
电话:18015352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