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辅助用房精装修招标洛阳伊滨科技产业园项目4厂房及配件加工中心生产辅助用房精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阳市伊滨区1.招标条件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4厂房及配件加工中心生产辅助用房精装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4厂房及配件加工中心生产辅助用房精装修;2.2工程地点:洛阳市伊滨区;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4工期:45日历天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6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7其他内容: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0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5、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2财务要求:/;3.3业绩要求:/;3.4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1、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2、招标资料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4.3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要求:4.3.1文件费用: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文件费用(元)GJZB20250506003-01 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4厂房及配件加工中心生产辅助用房精装修项目 1000.0文件费用售后不退。4.3.2支付要求: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14时30分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