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外墙保温及破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639
项目名称:外墙保温及破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外墙保温及破损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4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修缮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保温及破损维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9,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外墙保温及破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外墙保温及破损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自行拟定格式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同时,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班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 1人(需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土建施工员1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土建质量员1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上述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7月至9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报价不低于成本的承诺书,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交后在法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将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接受省级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决定。 注:须单独提供以上全部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承诺或承诺事项不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是
踏勘时间: 2025-10-28 09:00:00
踏勘地点: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姓名: 田金秋
联系方式: 19904680425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鹤岗市兴安区峻德路2号
联系方式:19904680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淞迪
电 话:0451-85975668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