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基建应急三批询比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基建应急三批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基建应急三批
2.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本采购公告为1、2标段,具体详见附件一
2.3预算总金额:详见附件一
2.4交货期:以采购明细表为准
2.5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能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招标项目的能力;
3.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3.4 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5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被列入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7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专用资格要求:
1标段:电取暖设备
①供应商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②供应商需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③供应商需提供电暖器类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需提供报告真实性查询路径)。
2标段:防鸟设备
①供应商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②供应商须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鸟针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需提供报告真实性查询路径)。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17:0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