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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温州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温州市 其他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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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温州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工作需要,我行开展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采购,现公开对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做好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降低不良率并提升回款效能,现开展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采购。

律所服务内容包括信用卡不良清收诉前调解、诉前保全、诉中保全、赋强公正、支付令、立案诉讼、立案执行、仲裁、法律文书起草、调解开庭撤诉、司法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投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1.2 技术要求

1.2.1供应商具有完备的办公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经营设施和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提供我司所需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1.2.2 律所总所与分所,或者其他存在控制或者管理等利害关系的两个律所,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

1.2.3 本项目供应商需有同类业务合作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处/调解中心等司法渠道,需提供对应渠道出具的同类业务司法文书作为佐证材料。

1.3 人员资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律所及其负责人无负面信息记录,从业以来未发生过严重的劳资纠纷,人员流动性在可控范围。

1.4.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律师事务所须在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上年度年检合格,并提供年检合格记录。

1.4.2 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银行与其开展相关业务,在温州当地有成熟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以及和法院或者调解中心签署的相关合同和调解文书佐证,委派的代理人应该满足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1.4.3 具备2023年10月至今与全国性银行机构地方分行及以上合作开展过贷款或信用卡不良资产诉讼代理清收项目类似成功案例(可提供相关司法文书或合同等佐证材料,至少一例)

1.4.4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4.5 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7-56969696转526000,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链接])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zw123@[链接],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业银行温州分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温州分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温州分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材料3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告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6-10-28 09:27;寻源截止时间:2026-11-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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