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ZB2025-JHCG021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无人机防御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1123800(元) | 杭州憬盾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81号3幢9层905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金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无人机防御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金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无人机防御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 | 1123800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八、资格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68%收取(以预算价为计费基数),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3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文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982121 质疑联系人:文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82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167号3楼301-3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826382 质疑联系人:代夫强 质疑联系方式:18268028684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憬盾科技有限公司 58.5 53.5 54.5 50.5 59.5 55.3 28.93 84.23 1 杭州兰盾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34.0 34.0 33.0 34.0 38.0 34.6 30.0 64.6 1 西安瑞得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31.0 29.0 30.0 33.0 35.0 31.6 28.57 60.17 1 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9.0 19.0 21.0 21.0 23.0 20.6 28.05 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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