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邮政库房功能区划分及场地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邮政库房功能区划分及场地改造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邮政库房功能区划分及场地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ZZHM-2025-074。
2.3采购内容及预算:阳泉市分公司高新区物流园邮政库房功能区域划分及场地改造工程预算182299.34元,其中装饰工程61800元(6S现场管理),安装工程63958.07元(LED显示屏及工厂灯),市政建设工程56541.27元(标线、隔离护栏、防撞条)。
2.4施工工期:30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缺陷责任期:2年。
注:本次采购按1个标包执行,中标1家施工单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3.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阳泉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8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者通过上传购标所需资料至邮箱sxzzhm@126.com,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
代理机构: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邮编:030006
项目联系人: 刘春芝刘美美贾晓丽白雲静郭冬冬
电话:13834169653
--户名: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新建南路支行
--账号:914015013000309907
--电子邮件:sxzzhm@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