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居配电工程施工 JSZC-320111-JSJC-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JSJC-C2025-0008
项目名称: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居配电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84.367889万元
采购需求: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10KV供配电土建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不执行价格优惠。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
(2)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提供供应商近半年(2024 年10月至 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社保证缴纳凭证或者离退休证明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系统):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质量符合供电部门的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注:类似项目实施内容需包含配电工程或含变电所项目,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5-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三楼会议室)“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从系统直接打印。
11.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五里行知基地内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58882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陈华丽
联系电话:83650522-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丽
电话:83650522-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