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7-520122-07-02-35997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2x75吨锅炉进行尾气治理,实现超低排放;对配套锅炉主体及辅机、控制系统改造。
2.3项目总投资:4164.0万元,本项目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估算价):33110540.07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之日为工期计算起始日,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机械竣工。
2.5招标范围:完成在现有2x75吨锅炉进行尾气治理(含控制系统改造),实现超低排放。本项目为EPC(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艺软件包、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交付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和专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环保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并负责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获得批复、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2)采购范围及约束条件要求: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施工工作范围: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及检测、装置试车及调试、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4)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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