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智能寄递设备(133台)场地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202601000492 | 租赁底价 | 11.285万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0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1-16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一、招租方承诺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智能寄递设备(133台)场地整体招租 | ||||
| 坐落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
| 租赁底价 | 11.285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4 |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先付后用、按季支付、按年对账、固定租金与浮动租金孰高的原则收取(详见重要信息披露) | 免租期 | 无 |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赁期内,月固定租金从合同起租日起每年按照3%同比递增。 | 招租用途 | 智能寄递设备 | ||
| 产权证号 | - | ||||
| 楼层 | 站厅层 | 结构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承诺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水电搭接保证金(若涉及需交)之日起6个月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若因轨道建设、运营等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情形除外)。若涉及标的分批移交,合同期以第一批场地移交之日起算4年,不因标的移交时间不同而顺延。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渝恒申达资评(咨)报字(2025)第094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8-25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系整体招租,招租范围为重庆轨道交通1、2、3、5、6、9、10号线和环线86个车站内的133台智能寄递设备场地,单台设备面积不超 过2㎡。 2.标的系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九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招租方经营管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本项目租金支付方式采取租金按先付后用、按季支付、按年对账、固定租金与浮动租金孰高的原则收取,即:(1)固定租金按双方约定的最终月成交价格执行,该价格不低于项目招租的月含税底价;浮动租金按智能寄递设备全业务收入(包含寄件、存件、机柜广告等)的70%核算;(2)租方需按期向招租方支付每季度的固定租金。在每个合同年结束后的30日内,双方需共同完成该年度固定租金总额与浮动租金总额的对账确认工作。若经核算,该年度浮动租金总额高于承租方已支付的固定租金总额,承租方应在对账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足额补齐差额部分。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童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68002978 | ||
三、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轨道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承租方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承租方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承租方具备至少 1 个国内智能寄递设备项目运营经验(须提供近 3 年内签订的智能寄递设备项目合同及其在邮政管理局的备案回执)。 (四)关于联合体承租的条件: 1.本项目允许承租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承租,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承租,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承租。 2.资格条件的认定:联合体各方的专业资质、商业信誉、财务能力等资格条件将被合并考量以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注册资本条件。(2)联合体须满足行业资质、项目经验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须至少满足行业资质或项目经验要求中的一项。(注:联合体参与承租的其他具体规定详见附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626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陆盼盼 | 联系电话 | 023-631536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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