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施划标线制作标志牌项目-更正通知
现对“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施划标线制作标志牌项目”(项目编号:SCCS-FZC-202505)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 二、服务及技术要求 (一)整体技术服务要求:“1.项目应符合国家GB 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志》的相关规定,确保整个项目工程质量达标,满足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需求。”更正为“1.项目应符合国家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的相关规定,确保整个项目工程质量达标,满足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需求。”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款。”更正为“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款。”
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5.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安全责任)负全责,并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及安全要。(须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更正为“5.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安全责任)负全责,并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及安全要求。(须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四、其他事项不变。
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