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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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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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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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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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人民南路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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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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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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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人民南路470号2栋1号、470号2栋3号、476号、478号商铺,计算租金面积258.07㎡,有房产证,出租用途为商业,目前租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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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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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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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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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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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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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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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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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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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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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元/年
【递增方式为:第2年递增2%,第3年递增2%(注:递增情况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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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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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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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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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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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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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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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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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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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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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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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租方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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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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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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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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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当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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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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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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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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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到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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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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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4.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含免租期),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
6.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1万元,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7.物业交付: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新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交还租赁物业,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物业后交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有权选择:(1)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2)放弃本次承租,出租方仅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不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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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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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8)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 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4. 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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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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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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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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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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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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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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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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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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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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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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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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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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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462299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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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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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收据或其他可用于证明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有关书面文件,退还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承租方出具的委托付款通知书将相应金额划转至出租方收款账户。
意向方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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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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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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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13553347701
朱先生:1588962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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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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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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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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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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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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