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7-2029年综合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7-2029年综合后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6-ZXGK-C0058-B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7-2029年综合后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95.00万元
最高限价:1095.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预算:639.00万元):本项目通过以中标人为主、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保障综合服务外包人员服务质量。中标人需做好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后勤服务外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后勤服务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依照合同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招聘服务外包人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包括日常教育培训、政治素养培训、礼仪培训等)等。
采购包2(采购预算:456.00万元):本项目通过以中标人为主、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保障食堂服务外包人员服务质量。中标人需做好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日常早餐、午餐、晚餐、会议餐、接待餐、培训餐、加班餐、值班餐等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包括食堂服务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食堂人员管理、就餐环境卫生的保障;服务外包人员礼仪培训等。
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3个月,时间暂定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合同采用一年度一签方式,第一年度合同时间为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第二年度合同时间为2028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第三年度合同时间为2029年1月1日-2029年9月30日。每年度合同服务结束前,采购人根据本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链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链接])《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400-6168-636转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1069号
联系方式:0594-2692053(采购文件)、0591-63118223(项目评审)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老师(采购文件)、林老师(项目评审)
电话:0594-2692053(采购文件)、0591-63118223(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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