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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保障房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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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206120307000407项目名称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保障房工程
标段编号A3206120307000407004001标段名称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保障房工程施工
工程类型施工

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保障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保障房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资发〔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芦花港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1.09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16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46317万元

2.1.4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27年8月22日;

2.1.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桩基、地基处理经有权部门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注:投标时CA系统中质量要求统一填写“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小区主要由13栋住宅、1栋配套用房、4栋公变、1栋开闭所、1栋垃圾房、2栋门卫和地下机动车库、人防等组成。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1.09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16万平方米。

(1)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土建、水电安装、门窗、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消防给水、室外喷淋给水、雨水回收系统、路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景观绿化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2)对所有专业分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等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另行专业发包的供电、煤气、自来水、有线电视、等专业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电源的提供,现有脚手架、现有塔吊的使用,以及各专业单位施工结束后孔洞、缝隙及墙体等的预留、封堵、修补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特别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起2025121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109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

葛女士

联系人

刘工、沈工

电  话

0513-86510181

电  话

0513-890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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