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场地改造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312002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场地改造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P304页:四投标保证金中规定:“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请问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方来提供投标保证金?
答:联合体投标的,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问:招标文件P306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至少应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清单如下:请问招标文件是否有缺失?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备注第2点由““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至少应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清单如下:”修改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至少应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3、问:本项目招标资料未提供工程量清单,请问如何编制投标报价文件?请代理提供相关资料。
答:本项目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招标人只提供“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限价书”,投标人无需提交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
4、问:招标文件“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注意:实际施工进度不得超过以上节点...”。问:本项目修缮面积1.16万㎡,涉及专业众多,工期紧张。结合以往施工的经验,施工过程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资源,硬性节点要求可能导致增加双方的合同纠纷风险和管理成本的后果。建议放开硬性节点要求,将工期要求修改为60日历天即可。
答: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工期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做修改。
5、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8、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9、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问:该节点的人员要求,是否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节点的人员证件?请明确。
答:本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考核;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待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经招标人确认,报主管部门备案。
6、问: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至少应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清单如下:”问:该注释后,是否还有内容未补充?请明确。
答:详见本通知“答疑纪要”的第2点问题及回复。
7、问:联合体成员各方是否无需提供“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
答:“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仅需加盖牵头人企业电子印章公章。
8、问:本项目仅提供最高限额造价汇总表,未提供工程量清单,请问是否按照汇总表编制投标的工程量计价清单(PDF 格式)电子计价文本文件。
答:详见本通知“答疑纪要”的第3点问题及回复。
9、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 专用条款”中“4.1.10.3.8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好的其他工作”中规定有“承包人应:①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除公共事业公司以外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在修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工作界面划分和交接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施工过程中界面。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招标初设图纸、招标的施工范围、发包人要求及相关编制说明。
10、问:专用合同条款“15.1.2 不属于设计变更的情况”中规定有“(6)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发包人对建筑外立面的局部调整、对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的局部调整、内部装修方案的局部调整、基础和结构以及支护的形式的优化都不作为设计变更情况,但承包人的设计成果和施工效果应不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并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并承担该项风险,在合同价范围内进行平衡。”除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深化设计外,属于因发包人要求调整的均应属于设计变更。
答: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5.1.2 不属于设计变更的情况的第6点“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发包人对建筑外立面的局部调整、对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的局部调整、内部装修方案的局部调整、基础和结构以及支护的形式的优化都不作为设计变更情况,但承包人的设计成果和施工效果应不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并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并承担该项风险,在合同价范围内进行平衡。”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项“其他”中第9.1.16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招标文件第七章中“五、投标的工程量计价清单(PDF格式)电子计价文本文件”的标题修改为“五、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在此项中提交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下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
二 | 暂列金 | ||
三 | 施工图设计费 | ||
投标总报价 | 【一+二+三】 |
注:(1)投标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总报价;
(2)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