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木制托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木制托盘线上公开线下评审谈判采购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公开谈判采购,现邀请不特定响应人参与。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货物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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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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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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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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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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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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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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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木制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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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mm×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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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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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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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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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木制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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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mm×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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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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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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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至买受人厂区
2.3交货地点:濮阳市人民路西段中原大化绿宇公司院内。
2.4采购控制价:□万元 ☑无
2.5备选方案报价:□接受☑不接受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报名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公开信息,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购标者,请打开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首页右侧点击“供应商登陆”,在页面中找到注册按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谈判文件。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3.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响应的;
3.3.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5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3.3.6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3.3.7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8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或河南能源濮阳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需提交制造商授权书☑接受经销商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购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6时 30分。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至少半个工作日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人或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客服电话联系。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
4.2 递交方式:将响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lygszb666@163.com,或密封送至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或谈判前谈判地点现场提交。
说明: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编写,递交纸质版的应用A4纸打印,递交份数为1份。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及谈判地点: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6.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
6.1出口木制托盘1200mm×1000mm
6.1.1出口木制托盘必须符合出口检疫要求的CP1或CP3国际通用标准,海关备案,并提供IPPC标识认证、熏蒸等相应的检测报告。
6.1.2尺寸规格:外形尺寸为1200mm×1000mm。面板尺寸1200mm×100mmx18mm(3块)、1200mm×80mm×18mm(6块)),支撑板尺寸1000mm×90mm×22mm(3块),墩子尺寸130mm×80mm×80m(9块)、底板尺寸为1200mm×130mm×18mm(3块)。
6.1.3结构类型:通常为川字结构,可四向进叉,适合全球流通,能精准适配ISO集装箱及主流货架系统。
6.1.4材质要求:主体框架选用优质松木,需经热处理,交付时托盘组成部分的含水率应不超过22%,标准含水率应为20%左右;木材无腐朽、虫蛀,各部件连接牢固,表面光滑无毛刺,边缘倒角。
6.1.5承载能力:动载能力可达1500kg,静载负荷通常能达到4000kg以上。
6.1.6外观及标识:表面应光滑无毛刺,侧面一般印有IPPC热处理标识、CP标识及欧标标识等。
6.2国内木制托盘 1200mm×1000mm
6.2.1四项进叉车(四层);面板:1000×80×15(正偏差)mm (9块);支撑板:1200×80×20(士2)mm(3块);木墩:80×80×80(士2)mm(12块);底板:1200×80×20(士2)mm(3块)。
6.2.2承载能力:载重大于1吨。
6.2.3工艺要求:木材干燥,无腐朽、虫蛀;各部件连接牢固,表面光滑无毛刺,边缘倒角。
6.3出卖人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本次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的要求;出卖人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4请按照技术要求提供样品各1个,技术联系人:吕经理15639336609。
7.主要商务条款
7.1付款方式(不得严重负偏离):
☑货到验收合格,出卖人按全部价款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财务记账后付款。
□需投用验证质量货物:货物交付并经买受人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正常投用一个月没有质量问题,供齐技术资料后,出卖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财务记账后付款。
□代储代销:先使用后结算,每月对使用合格的货物据实结算一次,出卖人按结算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财务记账后付款。
7.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出卖人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
7.3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检验在买受人厂区进行,包括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和内在质量验收两个方面,两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验收不合格均为交付不合格。除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验收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进行,内在质量验收以买受人检验结果为准(需通过投用验证内在质量合格的,正常投用一个月没有质量问题方为质量合格)。全部检验合格的,出具验收证书。
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或使用人有权拒收货物、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后 3 天内到现场免费补齐短缺、不符合(或)损坏的部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出卖人自行承担。如在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的期限内,出卖人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4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限为 1 年,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该期间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负责;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必须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或调换,并在7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出卖人没有弥补缺陷的,买受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维修或调换部分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7.5按合同约定交货期,每迟延交货一天,按总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未事先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列明的货物的,合同中写明价格的,按更换部分价值的5倍支付违约金,没有写明价格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产品的性能考核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指标的,出卖人应免费予以矫正,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正常使用寿命低于承诺期限的,每减少一年,需按照总货款的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弥补缺陷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产品使用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该费用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买受人仍可向出卖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买受人向出卖人行使追索权。
7.6所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7.7□代储代销:该单价执行有效期为月,如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或重新招议标确定;送货数量以实际通知送货量为准,到货后,如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可无条件退货。发现有以次充好,或其它严重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8.其他说明
8.1该标段指定品牌的,必须按指定品牌报价。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所列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报价,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证明所投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指定品牌,证明资料需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未指定品牌的,报价时必须写明所报产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含税单价小数点后统一保留两位计算。
8.2该标段有可能分拆中标,如不同意,应予写明,否则,一律视为同意。
8.3如有任何偏离,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在偏离表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评审小组从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审查两个方面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视为无效响应。
8.4 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按下表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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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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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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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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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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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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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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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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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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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告规定不应具有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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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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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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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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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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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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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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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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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合同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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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投标材料
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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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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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和完善。供应商补充和完善的内容应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补充和完善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补充和完善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如果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8.6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单一谈判。在谈判中,谈判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谈判结束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按最终报价评审。
8.7成交规则: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付款方式、全生命周期评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审小组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追求性价比最优。否则投票推荐成交候选人,接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
8.8报价有效期为最终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响应服务费0元、响应保证金0元。
8.9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9.1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或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9.2投标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9.3投标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9.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9.5评审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9.6评审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9.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10.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3-8956219/8958564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西段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393-8958419
致:(采购人名称)
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报价如下: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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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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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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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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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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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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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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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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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木制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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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mm×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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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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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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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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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木制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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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mm×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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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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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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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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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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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价格应包含13%税费、材料费、制造费、运费等涉及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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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天(日历日)保质保量交货。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随本报价函提交的其他文件是本报价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随同本报价函递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在签署合同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本报价函及有关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加现场谈判必须提交)
采购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参加现场谈判必须提交)
(响应人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人:(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偏离表
项目名称编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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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条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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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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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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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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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偏离说明应写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响应人保证:除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人响应公告的全部要求。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具有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
六、技术资料
七、其他
(响应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