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西电子制造基地 | 项目代码: | 2609-330824-07-01-421611 | ||
招标人: | 名称: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泰康路5号科研楼9楼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2楼 | ||||
联系人:方先生 | 联系人:丁女士 | ||||
电话:18357073590 | 电话:0570-6023009 | ||||
标段(包)名称: | 浙西电子制造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298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对评标办法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情况的证明材料要求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情况中的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发改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项目备案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工程内容、总监姓名。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项目规模、工程内容、总监姓名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总监为同一个。”修改为“须同时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发改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项目备案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工程内容、总监姓名。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的姓名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上证明材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不一致的,则还须提供变更证明资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项目规模、工程内容、总监姓名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三、招标文件、版本号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开化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0-652972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0 16:05:05(更新时间:2026-10-10 17:04: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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