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开区数字服务产业园区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项目已由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张家口经开区数字服务产业园区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数政字[2025]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嘉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20%,其余部分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张家口嘉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经开区数字服务产业园区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项目。2.1.2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侧数字服务产业园区。2.1.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国网线路587闫家屯线、596许家庄线、577吉龙线、578吉世线、10kv世博线共五条线路13470米,采用ZR-YJV22-8.7/15kV-3x240型电力电缆双拼电缆出线,电缆采用电缆沟、排管及架空架设敷设方式;改造两条10kV水厂专线3500米,采用穿管直埋敷设方式并配套建设电缆井;新建10kV用户T接4处、0.4kV用户T接2处共1177米,采用非开挖拉管及电缆沟敷设方式;新建35kV闫沙支线、35kV闫水线、35kV闫宁线共10300米,采用架空架设;新建26基钢杆,143基智慧线杆及移动通信设备等。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工作及初步设计工作。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服务,具体为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协助招标人上报、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2%80%9D%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6%B3%A8%EF%BC%9A%E4%BB%A5%E4%B8%8A%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6%97%A0%E9%9C%80%E6%8F%90%E4%BE%9B%EF%BC%8C%E4%BB%A5%E5%BC%80%E6%A0%87%E5%BD%93%E6%97%A5%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8%E5%A6%82%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85%A8%E9%83%A8%E6%88%90%E5%91%98%E5%9D%87%E9%9C%80%E6%BB%A1%E8%B6%B3%EF%BC%89%E3%80%82%3C/u%3E%3Cp%3E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注册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兼任,但需符合对应的岗位资格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4 09:00:00:00至 2025-10-30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F%BC%89%3C/u%3E%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F%BC%89%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异议联系人:①张家口嘉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磊,联系方式:18531358151,邮箱:Zljt@163.com;②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凯旋,联系方式:0313-2012189,邮箱:zbslyy@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3-4059218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4.联系方式
